随着中央银行及农业银行内外审计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近几年,农行的自律监管工作有所改善,自律监管职能有所加强,但自律监管工作现状离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目标还有较大差距,需进一步完善自律监管机制,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一、自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当前农业银行自律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自律监管体制和机制不顺。各业务部门单方面监管,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合力,与农行业务集中、综合经营管理模式不对称,往往使监管查出的问题只能反映到个别分管领导, 未能向党委作汇报或通报,制约了监管作用的发挥。
二是监管人员不足、监管职责不清。许多行的大部分监管人员是兼职而不是专职,不能适应农行“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加之对监管人员又没有硬性考核,缺乏约束力,使监管效果不够明显,流于形式。
三是自律监管规范化程度不高。上级行制定的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实施原则对自律监管的内容、程序、周期等都有具体的规定,但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据某行统计,2006年审计发现的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存在的问题,占审计发现问题总数的4.63%,这些问题主要是监管的频率、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档案资料等达不到要求。
四是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行自律监管“重检查、轻整改”的问题比较突出,没有建立自律监管后续跟踪检查和整改反馈制度,整改措施不落实,致使一些问题查了再犯,犯了再查。
五是处理处罚力度不够。一些行的业务部门对监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未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应移送审计、监察或人事部门处理处罚的问题未移送。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部门自律监管工作陷入“自查难、整改难、处理难”的困境。
二、原因分析
1、对自律监管认识不足。自律监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经营风险的第二道防线。一些部门对自律监管缺乏应有的认识,往往把自律监管视同一般的业务检查,凭老办法办事,没有认识到两者不仅仅是形式与内容上的不同,更有性质上的区别。更有甚者,一些部门片面理解以业务经营为中心的宗旨,把自律监管与业务经营相对立,把自律监管看成是一种累赘和负担,缺少“内控优先”的意识和自律监管的理念。
2、人力资源配备不足。部门自律监管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与时间。由于人员编制等因素制约,许多部门未能配备专职监管员,人力缺乏,难以开展正常的自律监管工作。为了完成监管计划,有些行依靠突击监管的方法来完成任务,往往采取年末多部门联合突击行动,最终各自形成监管资料,即,所谓“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走马观花”现象,其监管效果难以达到应有的目标。
3、制度不健全、设置缺陷。农总行2000年印发《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工作指导原则》以来,相继制订了各项业务自律监管实施细则达16部之多,各项业务无一遗漏。然而,从几年的实践看,一些制度不合理,设置缺陷。首先,“层次多、频率高”是自律监管工作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指导原则》规定了自律监管最低周期,县支行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对本部门管理的业务全面检查一遍;二级分行业务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所辖支行业务部门直接经办的业务全面检查一遍。实际上,县支行和二级分行难以达到这一工作要求,特别在一些实行“扁平化管理”的行,同时承担县支行和二级分行的监管任务,其实难奏效。笔者曾调查一个二级分行的自律监管情况。该行于2003年实行“扁平化”改革后,市分行业务部门部承担市区58个经营网点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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