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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存在问题及建议
    ——以贵州省黔西南州为例
 
作者:李水晶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
截至2008年5月末,贵州省黔西南州农信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91053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25.86%,其中不良贷款余额为3982万元,不良率4.37%。

从全州农户及农村小企业当前的贷款需求及满足度看,存在农民“贷款难”和农信社“难贷款”两种现状。

一、主要问题

(一)有效信贷需求不足。

近年来,我州着力开发建设扶贫效益良好的产业,逐步形成了以蔬菜、林果、畜牧、中草药为主体的扶贫产业。部分农户通过种植早熟蔬菜、林果、金银花或发展养殖业逐步富裕起来。农信社主要依据对农户的资信评级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由于再投入少、产业调整不及时,部分有一定经济基础、信用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农户不再需要贷款或追加金额,从而导致有效信贷需求不足。

(二)部分农村贫困面较大。

如望谟县2007年贫困人口9.7万人(因灾因病返贫人口1.8万人),发放低保金人口2.21万人。由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部分农户把小额信用贷款与无偿的扶贫款、救济款混淆起来,贷款用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导致农户小额信贷形成不良率高。由于部分农户信用意识淡薄,信用等级降低,农信社不得已对其限贷。据统计,2007年望谟县有2500余农户因欠旧贷而未得到追加贷款。

(三)农村抵押品严重缺失。

农业经营受自然和市场影响具有高风险性,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突出。出于资金安全考虑,农信社在发放贷款时,对未评信用等级或超额度申请借款的农户要求具备一定条件(如提供抵押品、找担保人等)。由于绝大部分农户无抵押品权属证明,加之不能提供担保,导致部分初具规模的农村种养专业户、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运输户,获得的贷款额度往往小于实际资金需求规模。据统计,2007年望谟县有6500户农户因不能出质抵押物或找不到担保人而未获得超授信额度贷款。

(四)未建立农业保险机制。

受极端天气影响,农村自然灾害频发。如望谟县连续遭受了2006年“6·12”特大洪灾、2007年“7·26”洪涝灾害、2008年低温凝冻灾害和“5·26” 特大洪灾。据统计,望谟信用社近年来发放的贷款因灾形成不良达11511户、金额5055万元。因农业保险机制未建立,加之农民长期处于市场边缘,普遍缺乏应有的种养业技术,其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弱,一旦遭受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冲击,农业灾害损失及农民投资风险就转嫁到农信社,导致农信社投放的小额农贷难以收回。

(五)农村信用环境差、执法环境欠佳。

一方面,少数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偿债意识不强,如册亨县丫他镇八窝村106户农户贷款120余万元,现已全部逾期形成不良。而作为政策性强的小额信用贷款,形成不良后清收难度大,基本上只限于催收,很难适用依法诉讼、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强制性手段。另一方面,农信社胜讼案件执结率低,如借款户张明清2001年12月25日在望谟县联社营业部贷款20万元用于加工油桐,用其妻门面两间、两楼一底的房产作抵押,贷款到期后经多次催收,借款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起诉,县法院判决用抵押房产变现归还信用社贷款,但又以不能拍卖住房为由不予强制执行,只发给县联社《债权凭证》,需债务人另有住房后再执行。

(六)农村资金外流严重,贷款利率偏高。

由于点多面广,经营规模小,历史包袱重,筹资成本高,农信社一般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偿债能力进行综合分析,按保本微利原则定价贷款利率,但因绝大部分农户从事传统种养业,收益率不高,加之国家扶贫贴息范围有限、额度低,导致部分农户因贷款利率偏高而不愿申请借款。

二、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抵补农户借款因灾受损后转嫁农信社的风险。农信社立足服务“三农”,从事了部分政策性业务。为此,建议各级政府整合涉农补贴资金,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建立农业风险保障基金,用于抵补农信社因自然灾害而形成的贷款损失,并用于部分农户因自然灾害造成贷款展期而增加的利息支出。

二是建立农业担保基金,用于解决从事规模种养业、加工业等农户申请借款面临的担保难问题。建议国家每年对贫困县安排一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切实解决部分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

三是加快推进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由于贫困地区生存环境恶劣,自然灾害多发,农业极易因灾减收、减产,农民增收渠道单一。实施政策性保险有利于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和农村金融风险,稳定主要副食品价格,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建立扶助农村金融机构筹资机制,增加支农投入,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建议各级政府帮助农信社拓宽筹资渠道,明确社保、农业、水利、林业、国土、民政等涉农部门资金全部由农信社代理,增加“三农”有效投入,有效解决农村信贷资金长期投入不足的问题。

五是延长西部地区农信社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期限。建议国家 财政、税务部门在给予农信社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期限上不搞“一刀切”,继续延长西部地区农信社减免所得税期限。同时,建议减(免)征营业税,减(免)征金额用于设立等额担保基金。

六是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信社要加快金融产品研发,创新服务方式,大力筹措资金,减少资金外流。要通过放宽贷款对象、拓展贷款用途、提高贷款额度、合理确定期限、科学确定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强化动态授信、培育信用文化等营销手续,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有效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贵州省联社黔西南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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