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作为面向“三农”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向乡镇、村组自身以及其承办的企业发放了大量的信贷资金,极大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也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使农信社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给业务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为加快乡镇村组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寻求有效的化债途径,湖北省农信联社对乡镇、村组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表明,乡镇村组贷款成因复杂,贷款损失金额大,蕴藏着较大风险,亟待分析原因,分类施策,加快清收处置。
一、 现状
通过调查摸底,湖北省农信社乡镇、村组集体贷款具有涉及面广,损失大的特点,风险较高。
(一)贷款涉及面广。截至2007年末,全省农信社乡镇、村组集体贷款22.80万笔,金额24.99亿元,其中乡镇贷款4.81亿元,村组贷款20.18亿元。贷款涉及全省乡级政府717家,村级组织16223家,分别占乡级政府和村级组织的55.20%和58.6%。全省84家县、市(区)信用联社均涉及到乡镇、村组贷款,金额多的达8000多万元,少的有300多万元。
(二)贷款时间跨度长。对贷款发放时间分类统计,属于1996年以前的占41%;属于1997年至2001年期间的占30%;属于2002年至2004年期间的占16%;属于2005年及以后的占13%。贷款发放时间在7年以上占70%以上。
(三)承贷方式复杂。从调查情况看,乡镇、村组在农信社贷款的承贷方式复杂,湖北省农信社集中反映有4种类型,分别为:一是以乡镇政府、村委会名义贷款,经清理核实认定的,占35%;二是经清理认定的“私贷公用”贷款的,占29%;三是借贷方为乡镇、村组企业,企业关停并转或倒闭后由乡镇、村组承诺承担还款的,占26%;四是乡镇、村组为他人担保,履行还款义务的,占10%。以上四种类型基本上涵盖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
(四)贷款损失大。按照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统计,全省农信社乡镇、村组集体贷款中不良类贷款占全部贷款的98%,其中可疑和损失占97%,已经形成较大风险。同时,随着贷款逾期时间的加长,贷款质量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
(五) 贷款欠息额大。按当期贷款基准利率测算,到2007年末,全省乡镇、村组集体贷款累计欠息已占本金的56%。正因该类贷款本息不能正常回笼,影响了农信社贷款收益水平,2006年、2007年湖北省农信社对乡镇、村组贷款占有绝大份额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的收息率只有5.12%和5.35%,分别低于贷款综合收息率的1.82个百分点和1.73 个百分点。
二、形成不良的主要原因
(一)盲目兴办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八、九十年代,湖北省各地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在缺乏论证的情况下,盲目新上了一大批乡镇、村组企业,而农信社的信贷资金是这些企业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由于乡镇、村组企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产品缺乏竞争力,绝大部分是小炼铁、小炼焦、小化肥、小造纸、小煤窑的“五小”企业,加之管理水平低,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大批乡镇、村组企业经营效益下滑,纷纷停产、倒闭。据统计,全省农信社乡镇、村组贷款中用于兴办企业、工厂的占全部贷款的26%。目前该类贷款已基本形成损失。
(二)超越自身能力,举债兴办公益事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一些公益事业建设增多,而受体制影响,农村教育、卫生、水利等公共事业建设主要由乡镇、村组自身承担。在加快本地经济发展的压力下,乡镇、村组不考虑自身能力,举债兴办公共事业,这是导致近几年来乡镇、村组债务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在湖北省农信社乡镇、村组贷款中用于九年义务教育的占全部贷款的10%;用于农田水利、道路基础建设的占全部贷款的12%。由于乡镇、村组没有资金来源,这部分贷款现已无法偿还。
(三)贷款用于垫缴税费。在农村税费改革前,许多乡镇、村组为了按时完成各种税费任务,以资金周转的名义在农信社贷款,为农户垫缴税费,垫缴后又不能及时向农户收取,导致无法归还信用社贷款,造成税收任务“上清下不清”的现象。该省农信社乡镇、村组贷款中用于上缴各种税费的占全部贷款的20%。
三、清收盘活中的难点
由于乡镇、村组不良贷款形成有一定的历史因素,且资金用途复杂,加之乡镇、村组资金来源严重不足,农信社贷款清收效果很不理想,工作中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乡镇、村组资金来源有限,贷款清收难。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村组基本没有经济收入来源,而各地地方财力有限,基本上只能维持正常的行政开支,无法安排专项资金来归还乡镇、村组下欠农信社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乡镇、村组机构整合,人员调整,组织协调难。近几年来,基层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力度加大,撤乡并镇、村组整合,人员调整频繁。相当数量的村组集体贷款是以村干部名义贷款,而在村集体账面上反映,干部更替后,新官不理旧事,给债务的落实和清收带来很大困难。
(三) 担保方丧失清偿能力,债务悬空。乡镇、村组贷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担保贷款,在担保主体和方式上,有的是乡镇、村组集体担保,有的是企业之间互保,有的是个人担保。由于担保企业倒闭,担保人死亡或外迁等原因,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无法承担担保责任,丧失了连带清偿责任,造成贷款“悬空”。据统计,该省乡镇、村组贷款中已经“悬空”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43%。乡镇村组不良贷款由于缺乏抵押物,担保方丧失清偿能力,农信社清收处置难度很大。
四、对策及建议
乡镇、村组集体贷款由于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已成为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中的一块硬“骨头”。面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必须采取措施尽快化解这块包袱。
(一)排查摸底,保全债权。进一步对乡镇、村组贷款进行全面清查,摸清贷款风险状况,对已丧失贷款诉讼时效和保证时效以及抵质押物湮灭等不确权贷款进行资产保全,重新与借款方和担保人签订还款协议,落实还款来源。
(二)积极汇报,争取支持。紧紧围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活动的开展积极向乡镇政府汇报,阐明清收乡镇、村组集体不良贷款的意义,说明支农资金和发展地方经济与参与盘活不良贷款的因果及利益关系,壮大信用社资金实力,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争取地方党政部门对清收乡镇、村组集体贷款的理解和支持。
(三)落实责任,强力清收。一是对内加大责任清收力度。对信用社内部员工介绍、担保、经办的乡镇、村组集体贷款,采取“先机关、后基层,先领导、后职工”的做法,限期清收,逾期仍收不回的采取扣工资等办法,直至还清贷款。二是严格考核,加大清收乡镇、村组不良贷款的奖励力度。对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直接或间接清收人员给予奖励,调动各方面清收乡镇、村组贷款的积极性。
(四)灵活施策,分类清收。一是债务分摊到户。对于由村集体为群众发展种、养业集体福利的项目贷款,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将这部分贷款按照农户受益情况,逐笔分摊到户,降低贷款风险,逐步加以清收;二是拍卖还贷。摸清村集体现有资产状况,争取村委会将“机动地”或“三荒地”、经济林等经营权交信用社进行公开拍卖,偿还贷款;三是以租抵贷。对村委会房屋等租出资产,协商用租金抵还贷款;四是政策收贷。利用修筑高速公路、铁路等占地青苗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的机遇,促进村委会、村民还贷。五是抓住城中村改造机遇,将债务落实到村委会成立的相关公司,清收盘活村组贷款。
(五)政府输血,化解风险。从历史角度看,信用社对乡镇、村组贷款,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承担了大量本应由财政负责的事务。当前,农信社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省、市、县三级政府应从支持农信社发展,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对于乡镇、村组不良贷款制订一个逐年财政弥补消化的清收方案。而信用社对于财政弥补清收这部分贷款足额返哺于当地经济发展,提升信用社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度,从而达到“双赢”局面。一是县、乡政府对国家已出台的和即将出台对普九教育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债务化解,积极争取国家补偿资金,将欠信用社的贷款纳入计划,予以偿还;二是将乡镇、村组债务化解与县、乡信用评级结合起来,把乡镇、村组贷款的偿还情况作为信用乡镇评比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积极督促乡镇、村组及时归还信用社不良贷款,建立清收化解乡镇、村组不良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
作者简历
冯春 男 现年38岁,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系,原供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初至今任职湖北省农村信用联社风险管理处,处长职务。
朱卫东 男 现年33岁,大专学历。2006年就职于湖北省农村信用联社风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