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介绍了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管理现状,分析了它对贷款营销的消极影响,指出了信贷人员管理不足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当前农信社信贷人员管理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信贷人员管理 责任 原因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改革正规范、有序进行,自省联社成立三年来,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得以增强、法人治理得以完善、不良资产得以下降,各项管理得到加强,特别是信贷管理明显得以改观,从而一定程度上有效的规避了来自信用社内外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确保了信用社2006年以来新增贷款质量的提高,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自省联社加强贷款管理之后,随着追责力度的不断加大,信用社信贷人员因害怕责任追究,产生惜贷和怕贷的心理,从而造成有史以来多数信用社出现了存贷比例的下降,如:黄冈市浠水县联社
06年4月30日存贷比为53.6%;
07年4月30日存贷比为49.2%;
08年4月30日存贷比为44.7%,特别是黄冈市联社这几年富余资金越来越多,这固然有当地缺乏很好的贷款载体有关,但信用社的信贷人员因害怕追责而消极营销贷款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本文想仅就如何加强信用社信贷人员的管理,增强信贷人员贷款营销的积极性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 信用社信贷人员管理现状
1、贷款责任与激励机制不对称。目前,信用社出台了很多加强贷款管理的文件和规定,但很少有关于信贷人员的管理规定,而且贷款追责方面的多,激励方面的少。一是贷款追责过于严厉。信用社对于贷款发放目前实行的是贷款第一责任人和终身责任追究制,该办法的好处是有效控制了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防止信贷人员的乱作为,但贷款真正出现风险时,特别是贷款实行赔偿制后,贷款第一责任人实际成了借款人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信用社与借款人的合约,最终变成了信用社与贷款第一责任人的合约,而贷款第一责任人为借款人承担赔偿责任却事先没有任何约定(也不可能事先约定),这样一来,信用社实际把未来不确定的贷款风险完全转嫁到信贷人员身上,而信贷人员因要为发放的贷款承担无限责任,即使明知借款人是非常优质的客户,也不愿放款,从而造成信用社出现多放贷款多责任、少放贷款少责任、不放贷款没责任的局面,最终导致信用社信贷业务的萎缩;二是激励措施不够。如前所述,信用社对于贷款追责的制度和规定十分详细,但激励措施过于简单,激励的考核指标单一,甚至短期化,对于信贷人员的考核仍停留在简单的收存收贷收息上,没有对信贷人员管理客户的资金归社率、创利率及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绝对额和相对额等指标进行考核,这样对于善于营销贷款的信贷人员没有起到激励作用,结果是贷款制度固然防范了一些意欲违规之人,但更扼杀了贷款营销方面的有用之材。
2、信贷人员培训及晋升机制不完善。信用社当前对于信贷人员的培训和晋升仍然是传统的粗放管理,缺乏持久、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一是没有对信用社现有岗位人员进行细分从而实行差别化管理,信用社与临柜操作人员和信贷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完全一样,实行的工资待遇也是一样的,没有体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工资机制,更没有在劳动合同中对信贷人员的工作职责、新酬待遇进行规定,而是通过平时制订的工作责任制度和相关的贷款追责制度对信贷人员进行约束,没有达到劳动合同和考核责任制的统一;二是对于信贷人员多数进行的是短期培训,缺乏长期的、系统的培训计划。近年来,信用社出台的信贷政策不可谓不多,信贷人员也是在长期学、反复学,但收效甚微,主要还在于信用社的培训总是对事不对人,大而全、多而杂的培训多,分层次、分级别的培训少,从某种意义上说,信用社进行的人员培训几乎是权宜之计,是为工作的开展而培训、为落实文件精神而培训,很少考虑信贷人员本身的职业发展计划;三是信贷人员缺乏相应的职业晋升机制,由于现行信用社没有对信贷人员实行差别化管理,信贷人员即使工作干得最好,也只是多点工资,缺乏以业绩论级别的激励机制。
二、 信用社信贷人员管理不足原因分析
1、管理者与信贷人员追求的目标不一致。作为信用社的管理者,主要是从宏观的角度考虑信用社的存贷款规模、贷款投放质量、经营账面利润、甚至考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是否影响自己职务的晋升,而信用社信贷人员主要考虑的是工资能否得到手、能否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责任和少扣工资,甚至更多的考虑个人的闲暇时间和职业前途。从企业的委托-代理机制来讲,信贷人员实质是信用社最终的代理人,但由于管理者很少考虑终极代理人的目标,或者未达到二者目标的和谐统一,造成信用社内部的工作低效,无谓增大了管理者的管理成本和被管理者的工作成本。
2、信用社信贷人员自身的素质及所处的环境有限。信用社作为金融业,应该是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这决定了信用社信贷人员也应该是高风险、高收益,但由于信用社扎根于农村,一是不可能引来很多高素质的人员;二是作为现代意义上的金融业信贷人员,必须具有金融、经济、法律、财务、计算机等各方面的知识,但农村信用社现有的绝大多数信贷人员很难达到这一要求;三是信用社由于经营效益不好就不可能实现高收益,加之信用社周围所处的具有先进理念的企业较少,大多是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机关和事业,导致很多信贷人员受其影响而闭目塞听,缺乏危机感、缺乏竞争意识。
3、制度创新需要一个过程。现行信用社信贷人员管理存在不足并不表明信用社没有对信贷人员进行管理,只是管理需要改进和加强,这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需要信用社各方面的制度进行改进和加强,特别是信用社的股权结构未进一步明晰、法人治理未进一步完善、资产质量未大幅度改观、经营效益未明显得到提高之前,对于信贷人员的管理改革需要时间和经验积累,从另一个方面讲,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与一般的工业企业不一样,它不能推行简单的记件工资制,也不能推行流水线式的作业管理,它更接近于把信贷人员作为产品的营销人员去管理,但目前信用社主要还是按行政事业单位的模式去管理,信用社要想脱胎于旧有的管理模式,也需要制度创新的动力。
三、加强信用社信贷人员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虽然对于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管理的改革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但我们可以在此方面做一些有益的尝试。
1、最大限度的保持管理者与信贷人员追求目标的一致。信用社决策人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信贷人员是信用社经营产品的最终代理人,为保持管理者与最终代理人目标最大限度的一致,一是制订信贷政策要充分考虑信贷人员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二是要尽量减少管理层次,变传统的金子塔等级管理为矩阵式的事业部制管理,如:对于小额农贷,联社可建立小额农贷管理部,直接管理小额农户贷款的投放,对于大额贷款,联社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直接管理。
2、建立信贷人员的等级管理和相应的激励机制。一是要对信用社人员管理进行细分,首先分开信贷人员和前台操作人员,其次对信贷人员进行细分,可分为不良贷款清收人员、小额农贷管理人员、大额贷款管理人员;二是建立相应的等级管理,并依不同的等级划分相应的考核指标,特别要依贷款营销平均余额、贷款客户资金缴存平均余额、贷款创利率等指标对信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做到信贷人员既要按业绩取酬,又要做到按责任受罚,要保证信贷人员收益与责任的对等。
3、建立信贷人员风险基金制。因为涉及到赔偿或追责,信贷人员从事贷款业务是风险行业,我们可建立信贷人员风险基金,由信贷人员和信用社各出一半,可在条款中约定,基金在信贷人员几年后或退休时,信贷人员发放的贷款没有损失或损失符合规定的比例之内,信贷人员可支取基金,如果贷款有损失,将按规定从基金中扣除。
4、建立良好的信贷人员培训和晋升机制。这方面可借鉴保险等营销行业的做法,对信贷人员分等级进行培训。分层次、分等级的培训,本身就可以激励信贷人员去努力和奋斗,这样就可以给信贷人员广阔的发展事业的平台,看得见、摸得着的职业晋升应该比空洞的道德说教更有力、有效,另一方面,应逐渐改变基层信用社负责人是管理人员的角色,更应该让其成为高级信贷管理人员,也就是说达到一定级别的信贷人员就可以成为一个营业网点的负责人。
(湖北省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