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额信贷:扶贫资金运作的有效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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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小龙 文章来源:中国合作金融联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9 14: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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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新型的扶贫方式,在我国目前仍属试点推行阶段。福安市农户自立服务社通过五年多小额信贷扶贫的实践,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扶贫由“输血”向“造血”的转变。本文通过对福安农户自立服务社运作模式、成效、存在问题的剖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小额信贷;扶贫;农户自立
贫困问题是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传统扶贫方式均面临瞄准目标偏差、资金到户率低、资金利用率差等问题。在此背景下,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新型的扶贫方式应运而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孟加拉乡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福安市于2001年成立农户自立服务社,采取“小额信贷、整贷零还、五户联保、小组互助、技术服务”的运作模式,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实现了扶贫由“输血”向“造血”的转变,采用市场化的方法使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应,探索出一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贫困人口提供有效信贷服务的同时,实现信贷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福安市农户自立服务社的基本情况
2001年12月,福安市作为全国十个“农户自立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试点县(市),建立了全省首家“福安市农户自立能力建设支持性服务社”,把省扶贫办筹措的500万元项目本金交给服务社使用运作,现有人员19人,其中乡镇信贷指导员14人。服务社提供的服务包括金融和非金融服务,其中金融服务是为客户提供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小额信贷支持;非金融服务是为客户提供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包括开展有关法律常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培训活动,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等。小额信贷对象特点,首先贷款户百分之百是贫困户、低收入户,80%贫困户是第一次贷款,以前从来没有在国家金融机构拿到贷款。小额信贷的目标是为真正的穷人提供资金支持,提高穷人的自立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福安农户自立服务社成立五年多来,以小额信贷为载体,以技术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为手段,提高贫困农户自立和自我发展能力,取得较大成功,2006年,被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微型创业最优秀机构奖”,被中国扶贫基金会授予小额信贷项目 “特别贡献奖”。至2006年底,福安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共覆盖16个乡镇,92个行政村,296个贫困自然村,累计为21011户贫困户发放小额贷款3388万元。农户自立服务社运行五年来,除3户因户主死亡共1700元的贷款无法偿还外,其余贷款均按期收回,贷款回收率高达99.9%;在入社社员中,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户占82%,1500元以下的低收入户占18%,入社农户平均每千元贷款可增加纯收入692元,使5万多人走上脱贫致富之路,为福安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福安市农户自立服务社的运作模式及成效
长期以来,传统扶贫方式均面临资金到户率低、项目成功率低和信贷回收率低等障碍,大部分群众将扶贫资金当作救济款用,无法形成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福安市农户自立服务社以三方合作的模式--省政府出资本金并对项目进行协调、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对项目进行设计和监督管理、县(市)政府配合基金会项目由服务社具体实施的办法,把扶贫模式与小额信贷有机结合,较好解决了这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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