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论农村信用社“第二棒”改革的基本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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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应宜逊 文章来源:中国合作金融联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5 1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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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这一轮农信社改革,经过三年多已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应当:1、继续坚持《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四项原则。2、不宜把“股份化”和彻底“商业化”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因为条件还不具备。3、省级管理机构要努力扮演好两个角色:(1)农村金融管理局;(2)农村金融服务中心。4、基层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及联社应当:(1)选好班子,尤其“一把手”;(2)大力推进内部改革;(3)有关部门要授予小额信贷以必需的优惠政策;(4)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造就充分竞争;(5)支持优秀的农村合作(商业)银行跨出辖区;(6)培育与造就金融企业家。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第二棒”改革 基本策略
这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的。三年多来,以《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为指南,通过“花钱大修理”,使广大农村信用社初步的卸去了不良资产包袱、充实了资本金、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恢复了生机与活力,进而,有效地改善了支农金融服务。总之,改革方向正确,成绩斐然。另一方面,尚有待解决的问题还甚多。比如,农信社的县级机构 不仅远未实现“政企分开”、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四自”,而且各地的农信社在经营活力、资产质量、支农服务等各方面,还差距甚大,发展很不平衡;又如,农信社的省级管理机构,不仅也未“政企分开”,而且与下级法人的关系还不很“顺气”,服务不足,集权过多;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继续改革逐步加以解决。如果把过去三年多的改革称为这轮改革的“第一棒”,那么接着要进行的便是“第二棒”。在这“第二棒”改革中主要应当改什么、如何改?本文拟作一探讨。
一、要继续坚持“四项原则”
2003年7月颁发的《通知》是一个很好的文件,指引着农信社改革的正确航向。其中最具生命力的是“四项原则”。也就是,(1)要按市场经济一般规则要求把农信社改造成“政企分开”、真正“四自”的市场主体;(2)切实增强与改善支农金融服务;(3)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努力寻找适合各地实际的产权制度形式和组织形式,避免“一刀切”;(4)分清中央与地方的职责,将农信社主要交由省级政府管理。其中,原则(1)是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和长期目标。原则(2)是农信社改革的根本目标及评价改革成败得失的基本标准,一切改革措施都应当有助于促进这一目标。原则(3)确认了现有的具体改革措施并不完美,还要继续探索,从而给农信社改革留下了广阔的制度创新空间,赋予各级负责人以展示其改革视野、智慧、胆识的大舞台。原则(4)是落实“因地制宜”原则、实现灵活决策、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的必要条件。
这“四项原则”应当贯穿于农信社改革的全过程。在当前,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注意把握好原则(2)和原则(3)。
二、不宜把“股份化”和彻底“商业化”作为“第二棒”改革的主要内容
目前,一些人士从省联社对下级法人的管理不“顺气”、“法理依据”不足,“合作制”不是真实的,法人治理结构很不完善,等等现状出发,提出了以“股份化”和彻底的商业化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思路。其基本做法是:先将省联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成由省政府持大股的、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的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再由省农商行以最大股东的身份入股县级农村银行或联社。这样,便以股权为纽带,将省政府——省农商行——县农村银行或联社,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得省级管理机构“名正言顺”;同时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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