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我国衍生品市场刚开始起步,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际横向比较,再结合我国经济总量规模,仍存在许多不足。
就我国目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市场基础条件不够完善。如人民币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尽管以SHIBOR为基础的利率互换在稳步开展,但SHIBOR基准利率地位还在建立过程中。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也远未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信用历史数据还在建立和积累的过程中;
二是人民币衍生产品法律协议尚未完全统一,不同版本之间的法律衔接以及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的衔接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我国《破产法》与《担保法》是否支持终止净额结算(close-out netting)原则与所有权转让型信用支持(title-transferred credit support)原则并不十分明确,在涉及到交易主体破产时,上述原则可能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三是大多数国内银行缺乏产品设计能力和定价能力,不得不依赖外购的交易系统,对这些系统的定价模型的构建了解不深,在交易复杂衍生产品时仍然需要向外资银行询价并进行背对背交易,获得的交易收益份额较低,有时却承担了双重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在市场上处于不利的地位;
四是衍生产品品种还不丰富,不仅银行间市场上的衍生产品品种不够丰富,场内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更为缺乏。国际场内衍生产品市场几十年的发展和活跃交易不但为银行间衍生产品提供了规避风险的工具和场所,同时也为银行间衍生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提供了透明度高、可靠性强的必需的参数和盯市目标。我国目前仍然缺乏债券、股票和外汇期货等场内衍生产品,使银行间产品定价、盯市、对冲,特别是风险管理模型不易落实。
五是衍生产品参与者范围尚不广泛。目前衍生产品的主要参与者仍然是银行间市场的参与者,特别是人民币债券远期交易与人民币利率互换还是仅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试点交易,尚未向全社会有避险需求的客户开放。如果缺乏大量能够合理运用衍生产品的最终客户,而仅将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局限在银行业机构之中,我国的衍生产品市场就不可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六是从事衍生产品相关的专业人员仍然不足。我国目前作为衍生产品交易主体的银行业普遍缺乏衍生产品交易与风险管理的专业人员。而在其他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等衍生产品的最终用户中就更为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员,拥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对这些机构正确使用衍生产品具有重要意义。而专业人员的缺乏又必然会制约我国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快速发展。除此之外,为我国衍生产品市场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也缺乏与衍生产品相关的专业人士,这不利于准确认识、评估并防范相关风险。
七是衍生产品市场还存在流动性不足问题。尽管我国衍生产品交易市场已取得很大发展,但是衍生产品交易的规模相对较小,并且衍生产品交易币种也主要集中在人民币和美元,其他币种衍生品交易规模就更小。市场流动性不足意味着一个新的市场参与者不能及时在市场上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对冲风险头寸,从而导致衍生产品交易市场管理风险的效率大打折扣。
解决上述问题,从根本上讲,需要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应尽快明确衍生产品标准协议,为建立完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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