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贯彻《反洗钱法》 全面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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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人民…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4 11: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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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人民银行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在总结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修订反洗钱规章,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反洗钱监管模式,坚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与2005年相比,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处罚的金融机构数和被处罚金额都有明显下降,说明银行业反洗钱与合规经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六)情报会商制度逐步成熟,案件协查工作成效显著 2006年,人民银行与公安部不断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案件协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银行与公安部的反洗钱情报会商机制在及时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加快侦破犯罪案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民银行还参加了公安部牵头的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协助调查了巨额资金异常流动等重大案件。 (七)加强反洗钱宣传、培训,提高反洗钱队伍素质 随着《反洗钱法》及相关规章的出台,人民银行及时制定反洗钱宣传方案,指导和部署全国反洗钱宣传工作。各分支机构反洗钱部门按照总行的宣传计划也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反洗钱法》的认知水平。为了培养反洗钱专业人才,举办或参与了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境内外反洗钱培训和研讨。 在总结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反洗钱工作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足,并面临新的挑战。比如:客户尽职调查的措施还不够彻底和有效,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尚待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往往过于注重数量,识别报送成本较大;各行业各地区反洗钱工作开展不平衡,证券业、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亟待起步;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的技术手段、信息交互平台等基础设施还相对滞后;反洗钱理论研究、长远业务规划和战略制定还比较薄弱等等。
二、全面、准确、及时贯彻《反洗钱法》,推动反洗钱工作进入新阶段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的《反洗钱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在法制化和国际化的轨道上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这部法律是广大立法者、行政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依法行政的精神,展现了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既积极借鉴国际反洗钱经验和标准,又充分结合我国反洗钱工作实践、贴近我国国情。贯彻落实《反洗钱法》,不仅对于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及其相关犯罪,保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大作用,而且对促进金融稳定,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如何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将是当前和下一阶段我国反洗钱工作的重点。 从内容上来看,《反洗钱法》既有对我国现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的确认、补充和完善;又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强化、调整,甚至是重大突破。另有一些方面则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以便为今后的工作和建章立制留有空间。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需要重点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立反洗钱监管体制,重在协调合作 《反洗钱法》在国家立法层面上明确了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分工,从而确立了我国"一部门主管,多部门参与并协调配合"的反洗钱监管体制。应当说,这样的监管体制是与反洗钱工作的特性和我国国情及现行做法相吻合的,是开展好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有力保证。在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全国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能的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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