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通过对县域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分析, 研究了县域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内在动力不足的根本原因, 探讨了通过财政行为创造信贷需求以及再造县域金融机构信贷流程, 扩大县域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信贷投入力度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县域金融; 信贷需求创造; 流程再造
一、县域金融机构目前缺乏支持新农村建设内在动力
一方面是新农村建设需要县域金融发挥主体作用, 而另一方面却是县域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离新农村建设渐行渐远, 需求和供给发生了严重的断层。

表 1 是以大悟县 GDP 和县域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为样本的一组相关数据, 通过该表我们可以看到, 大悟县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增长率明显快于贷款增长率, 存款占 GDP 的比重在逐步扩大, 贷款占 GDP 的比重在逐步缩小, 县域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综合存贷比在逐步降低, 它表明县域内国有银行的信贷行为在逐步收缩。这一现象表明县域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对于新农村建设作为不大。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县域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
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僵硬的管理模式导致商业银行信贷投入萎缩
在一级法人体制下, 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金融的“整体退出”以及其经营利润考核机制发生的根本转变, 核算层次的上划和管理权限的上收, 导致县级国有商业银行重存轻贷, 把中间业务发展和组织资金工作放在贷款工作之前。从表 2 我们可以看到, 近三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自于系统内往来利息收入,信贷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 利差收入在总利润中的贡献度在逐步下降。核算体制的改变, 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负增长也能产生经营利润, 从而缺乏信贷营销积极性。

(二)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差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出现“慎贷”、“惜贷”现象
历史上, 由于落后的县域经济背景、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的信用配给以及粗放的经营模式, 导致县域国有商业银行曾经累积了大量不良贷款, 如大悟县县域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累计剥离和未剥离不良资产总额达到 66210 万元。巨额信贷风险让县域内国有商业银行自觉不自觉地产生慎贷惜贷行为。
(三)县域内缺乏有效的信贷需求
近几年, 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加大信贷营销力度,但是, 信贷的门槛很高, 对风险控制的规范极严, 信贷产品供给主要集中在 A 级及以上企业, 对载体的要求是中等以上企业。而县域尤其是像大悟县这样的贫困山区, 小企业乃至微型企业占据了县域经济主体的绝大多数。现实的信贷需求与供给严重脱节, 信贷资金不可能溶入新农村建设大潮。
二、需求创造: 为县域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构筑动力平台
当前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存贷利差收入在总收入规模中占比逐步缩小的现象是不正常的, 这在根本上违背了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和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这一经营原则, 而且, 信贷行为的日益萎缩必然使其生存空间进一步狭窄, 生存活力萎缩。因此, 县域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行为是一种必然, 应该着眼于新农村建设,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利用财政行为去创造有效的信贷需求, 进而激发县域金融机构信贷供给。
(一)抓好信贷需求的环境改造
1.建立一个覆盖县域的、公开的、详尽的社会征信系统, 让这个征信系统成为信贷决策和实施行为的一个重要依据;
2.由地方财政出资, 联合有实力的企业组建股份公司, 建立一个覆盖县域中小企业, 主要是覆盖新农村建设领域信贷需求的信用担保系统;
3.建立一个公正的、高效的信用评级系统, 负责县域内信贷需求载体的评级授信, 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经营行为提供决策依据;
4.由政府信用创建办公室配合新闻媒体, 银行业同业协会、人民银行、银监局参与建立一个信用评审系统, 对守信经营和失信群体进行公开奖励和惩戒。这样一个信贷需求环境的改造过程肯定有利于产生新的信贷需求。
(二)创造有效的信贷需求产品
在目前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创造并扩大信贷需求这一背景下, 利用财政行为和政府行为推动信贷需求产品的创造及创新, 有着更积极的现实意义。这些创造及创新的范畴包括:
1.以政府信用为核心的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建设和经营小城镇既依靠财政投资倾斜, 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划拨专项财政专项资金作为先期投入资金或者作为担保资金, 在国有商业银行取得政府信用,进行小城镇开发和建设, 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推进城镇经济协调发展。
2.以政府出资为主的信贷担保公司进行分险担保的小企业信贷。为小企业从创设资本金的筹集到流动资金的供应, 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担保屏障。
3.以经营农副土特产品生产、储藏、运输、营销为中心内容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动资金信贷。可以考虑将区域内分散的农副土特产品经营户组建成龙头集团公司, 理顺经营管理机制, 扩大经营规模, 以达到商业银行公司业务信贷门槛, 进入商业银行信贷扶持重点系列。
4.以政府财政资金提供贴息补助或提供自然灾害等保险的农(林)场(厂)主长期信贷。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以及林权改革的逐步实施, 一大部分农民将脱离土地转向城镇, 土地和林业用地将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实行规模经营, 农村将涌现一批农场主、林厂主, 这些经营户的信贷需求是长期的,但其经营利润可能会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因此, 有必要为其提供财政贴息, 或者用财政扶持的方式为其提供各种自然灾害保险, 以保障信贷资金的安全营运, 提高商业银行的放贷积极性。
三、流程再造: 县域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与促进自身业务发展的双赢选择
(一)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流程再造
县域内国有商业银行要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自营业务健康发展、自身经营效益稳步提高两者之间的关系, 做到拓展生存空间、提升经营层次、提高经营效益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协调统一。要积极争取上级行下放信贷授权, 扩大自主投放范围。要搞好自身信贷产品创新, 为新农村建设量身定制适宜的信贷产品, 加大对农业经济的支持和渗透力度。鉴于目前县域内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较少、人员较少, 管理半径较小的现状,要积极争取上级行在县域内成立独资或合资股份制村镇银行, 延伸管理半径, 由村镇银行为其信贷营销行为提供委托经营服务, 在不加大经营管理成本的情况下,进而为整体资金寻找更广阔的增值空间, 提升经营效益。
(二)县域内其它金融机构信贷流程再造
1. 把信用社办成直接面向农民的小额信贷银行。近三年来, 大悟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信贷的主体作用, 无论是贷款净增额还是对农业农民的贷款投放额都处于第一位。由于信用社特殊的经营管理体制以及与生俱来的与“三农”的纽带关系, 决定了信用社的资金运用空间只能在“三农”, 因此, 信用社必须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要, 也是加快信用社自身业务发展的必要。其信贷经营方向可以向小额信贷公司转变, 将信贷业务渗透到社区、村组每一个角落, 没有必要去追求大额信贷业务(可以交由国有商业银行主办)。把信用社真正办成农民的银行, 不仅要发放农民生产经营贷款, 也要适时营销农民消费贷款、住房贷款、大宗商品采购贷款等个人贷款业务, 把农民作为最基础的客户群体, 把小额信贷业务和个人业务做强做大。
2.扩充农发行信贷职能, 加大政策性信贷投入力度。目前大悟的农发行主要从事粮食信贷业务, 政策金融的力度在逐步削弱, 政策金融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投入处于萎缩甚至停顿的状态。因此, 在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中, 有必要对农发行经营功能进行完善, 增加其扶贫开发、山区综合开发等政策性信贷功能, 使农发行成为中央政府利用政府职能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让农发行在农村水利建设、农田基本改造、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充分发挥政策金融功能, 加大对“三农”政策扶持倾斜, 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 湖北孝感 43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