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长一段时期以来,关于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探索没有停止过,但是其中不少研究一直有一种传统的观念:政府应给商业银行施加压力,促使其多给农业融资,导致资金价格更为低廉,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观念仅仅强调一个方面,忽视了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的变化,仍然局限于“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的简单范式。本文依据新农村建设中出现农村金融缺口问题,提出改革对策。
我国农村金融缺口分析
一、农村金融需求
目前,中国农村拥有 2.4 亿农户和 2300 万农村企业,构成了三农经济和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主体。各类农户、农村金融市场需求呈现出多层次性特征。
农户的金融需求可以分为生活性借贷需求和生产性借贷需求。在经济欠发展地区或者收入较低的农户中,生活性借贷需求是主要的方面,这类金融需求主要为满足斯科特意义上的生存和安全目标,借贷数额普遍较小,但无任何抵押,贷款风险较大。不少专业的调查结果显示,生活性借贷需求占据了农村金融需求的主要方面,据 2003 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数据显示,全国生产性借款占年内累计借入款余额的 49.75%,其中东部比率为 46.61%,中部54.48%,西部 41.69%。生产性借贷需求主要指非农产业较为发达地区或者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户的生产经营类贷款需求,这类贷款主要服务于分散的、小规模的兼业经营的小农经济,分为农业生产和非农生产贷款,具有商业性贷款特征,但同样普遍缺乏商业贷款供给所要求的抵押担保品,也同样存在监控难、风险大的特点。
农业企业的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数量占比较多的农村资源型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和占比相对较少的已经形成规模、实现产业化的大中型农业企业的综合性金融需求。大部分小企业立足于当地资源,多数通过乡镇政府投资和农户投资经营发展起来,生产面向市场的资源产品,基本处于完全竞争状态,贷款需求旺盛。由于该类企业多数受市场需求波动影响较大,抗风险性弱,抵押担保措施有限,进入商业化的正规金融门槛较难,而由此导致的资金短缺也制约着该类企业的进一步规模化发展。实现了产业化的大中型农业企业金融需求向多元化发展,该类企业经营基础较为牢固,在某一行业或产品领域处于垄断竞争地位,抵押担保能力较为强,需要大额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回购等规模型融资服务,对系统型、综合型甚至创新型的金融供给也有较强的偏好。
此外,农村城镇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需求也是农村金融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大部分金融需求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外部性,社会效益大而商业效益小,资金需求规模大,生产周期长,是典型的公共产品;部分项目的融资需求具有较高的收益保障,具有准公共产品特征,可纳入商业性金融渠道。
可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现行农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尤其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二、我国农村金融供给及缺口分析
经过 20 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中存在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其一是商业性金融组织——中国农业银行,目前农行在县以下所设机构已基本上收,主要承担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融资与金融服务;其二是政策性金融组织——农发行,1998 年业务经营范围调整后,仅办理粮棉油储备资金、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加工、调销贷款,离发展银行的功能仍然相差甚远;其三为农村信用社。前两种类型的金融机构,现阶段在农村金融供给中所起的功效明显不足,“三足鼎立”的支农格局事实上变迁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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