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曼云随同章正范到了大西路67号,来开门的是一个翘嘴巴的苏北人。他把章、汪两人领到楼上,便去通知李士群。这个苏北人,就是敌伪时期在汪精卫所住的愚园路1136弄任“特工总部直属警卫大队队长”的张鲁。他在李士群家里的任务是:一天到晚,站在这幢房子沿马路的楼梯转角处,临窗观望着马路上车马行人,为这房子里的主人李士群望风放哨,充当保镖。
李士群对汪曼云并不讳言他是在给日本人作事。但他为自己辩解,说他这样做是为了“C.C”过去对待他手段太辣了,要想借此报复一下,出出气。同时,也为了太穷,想在日本人那里骗到20万块钱后,就准备溜走。所以他仅答应日本人做些情报,不做行动。希望汪能同情与理解;如有对他不谅解的人,也望汪能代为解释;可以照顾的地方,尤请多多照拂。汪问李:
“现在有谁在帮你忙呢?”李说:“你认识的恐怕只有一个唐惠民。”李看出汪对他的话有些怀疑,就从抽屉里拣出唐惠民亲笔写的收到×月份津贴300元的一张收据,拿给汪看,表示并不相骗。唐的笔迹,汪是认得的,的确没假,可是这时的唐惠民,还是中统上海区的情报员,这也是汪所知道的。唐怎么会做起李士群的情报员,确也出乎汪的意外。汪又问李;“那么我们市党部的情报有谁在为你效劳呢?”李说:“刘坦公。”正说之间,门外有人在按电铃。李隔窗一望,就叫汪来看,这一下太巧了,因为按电铃的正是刘坦公。李当即关照张鲁:“叫刘明天再来。”刘始终没想到李士群为了自己的利害关系,把他出卖了。
李士群的这一手,倒使汪曼云相当激动,认为李士群待人诚恳。除接
汪曼云,浙江杭州人。曾任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执行委员。汪伪政权建立前后,曾任伪党中央社会部(特务部)副部长兼农矿部政务次长、汪伪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等职。
纳了李的意见外,也提出自己的要求,于是对李说:“你的事,既承相嘱,我当尽力而为之,不过要是我万一给日本人抓去,或是对我有所举动,老兄将何以善我?”李说:“这很简单,万一你给日本人抓住,你就说,同我有关系就行了。这样他们就会来向我了解的。”汪又问:
“那你在他们那里是什么名义呢?”李说:“特务机关长。”这五个字,殊出汪、章两人的意外。虽明知李的话不符实际,因为谁都知道这特务机关长都是日本人自己干的,决不会叫个汉奸去做,可又不好意思当场戳穿,只是相对一笑而已。
从此,汪曼云、李士群之间,不时有些往来酬酢,当然少不了章正范,而李士群出来的时候,也总是带着张鲁,但总是另行坐开,从未参加过他们之间的谈话或吃喝。
在大西路67号的车库里,虽然经常停放着一部自备汽车(或许是房主的,因为这房子的业主把房子连同家具租给李士群后就搬住到车库楼上),可是李出门时总是临时雇出租汽车,从未登过这辆车子。相反,他出门后,总是叫家里人把车库门敞开,因为车库直对大门,在大门的隙缝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汽车停着,李回来了以后,就把车库门关上了,据说这是隐蔽特务行踪的手法。李士群为了保自己一条命,也是绞尽脑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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