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新形势下农信社案件防控工作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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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中永 耿… 文章来源:金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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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按照中国银监会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案件防控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细化考核,严格问责,严防各类风险案件发生,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案件查处和风险防范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与新现象,对新形势下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一些新要求与新挑战。本文拟就新形势下案件防控工作谈两点意见。
一、分析透新形势下更深层次上的案件控制工作薄弱点
要在更深层次上看到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所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
(一)风险意识淡薄,思想观念松懈。思想上存在着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的倾向,往往忙于抓业务指标,疏于道德风险防范,使得内部思想建设相对薄弱,防案意识淡化,“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突出,对案件防控工作仅限于口头讲、文件提,没有进心入脑,没有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没有真正把风险防范优先作为经营的首要原则。部分从业人员受拜金主义的价值观、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和不切实际的消费观等各种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影响,一味追求金钱和享乐,思想混乱,劳动纪律松弛,价值观念发生倾斜,不顾政策、法律的约束,公然把贪污、受贿、挪用、侵占公款作为实现个人价值目标的直接手段,最终引发案件发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执行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松弛。案件防控工作重在基层。部分县联社和信用社高管人员缺乏自律意识,自高自大,我行我素,甚至凌驾于制度之上,带头违法违规、破坏制度;相当数量的员工原则性差,宁肯违规违法,也不敢抵制领导的错误行为;制度执行不力,有规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十分普遍;对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清查顶冒名贷款、员工经商办企业、反商业贿赂等工作不深入、不彻底,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走过场,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三)制约机制滞后,岗位监督缺位。农村信用社近年查出的经济案件多发生在管理、信贷、出纳等重要岗位,有的属涉赌、涉彩等重点监控人员,有的长期作案而未能及时发现,反映出轮岗、交流、强制休假等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有的涉案信用社主任“带病上岗”,甚至被“带病提拔”,有的被多次举报、反映而得不到及时处理,反映出在高管人员选拔、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失察、失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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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化录入:蔡丽峰 责任编辑:蔡丽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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