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农信联社改革:有目标没定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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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思磊 文章来源:金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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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03年相比,这一次没有全国性的动员文件,农信社改革的步伐却悄然间向更深层次推进。
来自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的消息称,“进一步深化宁夏、重庆农信社改革整体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两地正在制定配套方案,推进改革。”这标志着以省联社改革为“标靶”,农信社新一轮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轮回:从主导改革到被改革
五年前,在农信社管理和风险责任全部移交省级政府的背景下,省联社这个特殊的机构应运而生。作为省级政府管理和指导基层农信社改革的机构,省联社担当起管理、指导、服务、协调区域内农信社改革的重任。省联社的出现,使得各地农信社改革有了统一的思路,避免了“各自为阵”似的无序发展,尤其是对于基层信用社产权的探索和管理体制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作为改革过渡阶段的产物,省联社本身存在着诸多弱点。这些先天的弱点在农信社改革逐步深入的过程中开始显露,并被认为是阻碍农信社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主要障碍。
“从市场化角度看,省联社像一个‘怪胎’。一方面,它不是基层农信社的股东,却拥有对基层农信社信贷业务的审批权和人事任免权,这就容易使基层农信社管理层决策时陷入困境,究竟应该对省联社负责,还是应该对广大股东负责;另一方面,省联社在对基层信用社业务上只行使权力,却没有明确的责任、义务,对于农信社经营业绩的盈亏并不承担相应责任。这是严重违背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做法。”对于省联社的弊端,一位长期从事农村金融改革研究的业内人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不对省联社的职能定位进行改革,农信社改革所追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都是空谈。”据了解,持这一观点的人士并非少数。
对于省联社在农信社改革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产生的弊端,银监会有着明确的认识。“作为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的平台,省联社在制度建设、贷款清收、案件治理、员工培训、产品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的省联社体制也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表示,“突出的矛盾是:省联社集金融企业、行业管理和政府行政管理三项职能于一身,定位模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容易且已经出现了越位、串位、不到位的现象。”据了解,针对省联社的问题,银监会正在制定考核《省联社履职行为指导意见》,对省联社的职责边界和行为规范进行界定;此外,银监会也正在按照“政企分开,规范管理;服务为主,稳定县域;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总体原则,逐步厘清省级政府和省联社之间的职责安排,理顺省级管理机构和基层信用社的关系,推动省联社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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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化录入:蔡丽峰 责任编辑:蔡丽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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