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联合会
论坛 博客
 |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合作经济 | 农村金融 | 监  管 | 联社动态 | 内部参考 | 经营管理 | 高层传真 | 法规之苑 | 电子化建设 | 
 | 热点透视 | 理论前沿 | 基层声音 | 专家团队 | 焦点评论 | 人  物 | 文  化 | 图片中心 | 下载频道 | 网络联合会 | 网络联盟 | 
载入中...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合作金融联合网 >> 农村金融 >> 银行业动态 >> 农村金融正文
农发行农村基础设施贷款不能超10年
    
 
作者:记者 但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4 11:05:47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日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银监会批复该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新业务开办工作。

 

  根据本报追踪报道,中国银监会于今年2月份批复同意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

 

  “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新业务,由农发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必须坚持审慎积极原则,保证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农发行副行长尉士武在会上表示。

 

  尉士武强调,要严格掌握贷款对象和用途,精心挑选对新农村建设具有较大推动作用的重大优质项目,择优进行支持。要从严掌握贷款审批权限与贷款期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总行和省级分行,并实行报备制。贷款期限原则上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业内人士认为,新业务的开办,标志着农发行对“三农”的信贷支持进入了宽领域、多方位、深介入的发展阶段。

农村金融录入:guo_ccfn    责任编辑:guo_ccfn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个农村金融:
  • 下一个农村金融:
  •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农村金融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农民:求变、求新、“走出

    环保的故事(苹果树)

    最美时,你遇见谁

    是否还记得他们?

    山西长治郊区信用社“绿

    莱西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民

    信合博客
     
    本网论坛
     
       频道精选
       热点新闻
       财经精选
     解码温州草根金融
     香港银行争抢"入籍内地"
     零至万亿美元仅26年 中国
       农村金融
     农发行农村基础设施贷款不能超
     “流动银行”到村来!
     破解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题
       高层传真
     温家宝: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实现
     刘明康:警惕三大风险考验我国
     刘明康:我国银行业大要案数量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诚邀合作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 管理登录 |
    Copyright2004 www.ccff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管邮箱: 投稿邮箱:

    中国合作金融联合网版权所有  TEL:010-51171600   FAX:010-51171629  网管QQ:11943767

    通用网址:中国合作金融联合网 网络实名:中国合作金融联合网 京ICP备05001320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