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两会”,农村金融体系“空白要补、不良要改”的基调已经确立。然而,面对大部分国有银行逐渐退出农村市场、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有限、农信社经营不善、民间金融制度真空的现实困境,仍然缺乏解决问题的可选方案。
究竟是什么在阻碍农村金融的发展?现实困境背后又是怎样的深层次问题?带着这样的疑惑,本报对江苏银监局局长周忠明进行了专访。
农村金融“三大症结”
《上海证券报》:总说农民找商业银行贷款难,而商业银行也反过来说农村放贷难,“两难”局面由何而来?农村金融市场这块蛋糕为何无人问津?
周忠明:金融发展是以信息透明为基础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欧美国家,你会发现即使是农村市场,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依然很高,金融服务相当充分。那是因为机构积累了数十年的数据,对市场有足够的了解,同时与农户之间也有频繁的沟通,双方信息比较透明。而中国的情况不同。
中国农村地区长期以来都采用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所产生的信息较为零碎,因此金融机构与农户相互之间缺乏了解,导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不仅制约了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的深度,更阻碍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
商业银行从规范经营的角度出发,要经过从贷前审查到贷后核查的一系列过程。然而,农村地区缺乏足够的原始信息的积累,也缺乏放贷必须的担保物,加上服务对象较为分散,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放贷的交易成本,最终导致很多大银行退出农村市场。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制度缺陷,在于农村延用至今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度。农民并不真正拥有土地,但是土地作为最可靠的抵押担保物,却无法进入融资环节,这严重影响了农民的融资能力。
《上海证券报》:这三大症结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力量的推动加以完善?
周忠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目前央行已经启动征信管理系统建设,如果能扩大到农村地区,并且针对农村建立一个适农信息系统,至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第二,目前农信社、农行、农发行都有不同程度的适农优惠政策,如果这个政策不以机构为区分,而是按照“谁支农谁优惠”的原则加强财税政策扶持,那么对鼓励适农服务的出现将是一个很大的推动力。
另外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逐步放开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进入抵押流通流域,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为进城农民积累原始资金。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要解决农民的最低保障问题,尽快建立并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村社保体系及农户最低保障安排。
农信社亟待“所有者到位”
《上海证券报》:农信社目前覆盖我国90%的农村市场,却长期经营不善。如何看待农信社今后的改革方向?
周忠明:在国有银行逐渐退出农村市场的情况下,农信社“一社独大”的局面可以说是一种被动的垄断。现在很多打着“合作”旗号的农信社和合作银行,并没有合作的实质。合作制必须是在可以相互了解的群体内才可以发挥作用,而2000年以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要让一个人口数十万的县内社员彼此了解,是不现实的。
农信社改革,最终一定是朝着股份制的改革方向进行。维持现状或是改革不彻底都不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那么机构运行必然是低效的。
《上海证券报》:农信社目前的股权结构存在怎样的缺陷?股份制改造应该怎样进行?
周忠明:农信社的股权结构极其分散。以资格股入股的个人并不能比非股东获得更多服务,最多有一点年终分红,成为一种“存款化股金”。入股的农民并不关心农信社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了公司治理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经营的优劣完全依赖于行政任命的领导人的能力及品质。
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农信社改革的当务之急,首先应该解决的则是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具体可通过三条路径解决。
首先,可以构建一个跨区域的资本平台,对农信社进行参股甚至控股。比如通过向社会募集股本构建一个省级投资机构作为合格投资者。其次可以引进有银行管理经营和技术的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在完善股权结构的同时改善机构的经营能力。再者可以吸收社会上的合格投资者,但要注意区分善意入股和恶意入股,防止一股独大和关联股东控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