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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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勤江 … 文章来源:中国合作金融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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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是对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延伸和拓展。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创新之处是将区域经济理论与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很好的结合起来。本文通过对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内容进行分析和研究,结合阻碍我国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实现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区域金融,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金融资源
一、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综述
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建立在区域金融资源理论基础上的。金融可持续发展把金融作为资源加以研究,不但准确反映了金融资源在现代经济中的功能和作用,而且把金融理论加以一般化,即通过揭示金融的资源属性,使之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研究对象。这样,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运用金融资源的概念及其阐述,把现代金融理论体系与一般经济理论从逻辑上连接和统一起来。区域金融资源就是区域金融环境中的各种金融资源,它包括货币资源、资本资源、金融制度资源和金融商品资源,[1]这几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协调发展,构成了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研究对象。
把金融定义为一种资源,因为它与自然资源一样都具有稀缺性,在一个区域经济环境中,它所包含的金融资源是有限制的,过度的开发会对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的后果。当然,金融资源也有着特殊的属性。首先,金融资源很少受到国别和地域的限制,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因此才有可能形成巨额的资本国际流动,才可能有资本的输入与输出。其次,金融资源虽然在一定条件下是稀缺的,但与自然资源通常是不可再生的不同,在一定条件下金融资源是可再生的,金融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以及在良好的经济环境和运行状态下是可以持续性利用的。
区域金融发展需要协调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促使金融发展满足经济发展的同时,避免对区域金融资源的过度开发;二是在实现区域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规避金融发展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将这两方面内容有效的结合起来,根据区域金融资源的特点,提出区域金融全新的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区域金融资源,有效规避金融风险,实现区域金融资源的可再生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包含的主要内容
建立在区域金融资源理论基础上的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应包含如下几个内容:
1.区域金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金融资源所特有的资源属性,决定了区域金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是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金融资源具有的虚拟性和稀缺性,为区域金融资源的过度开发埋下了伏笔。最近许多国家和地区频繁发生的泡沫经济、债务危机,便是金融资源开发过度的直接体现。这就要求区域金融的发展必须以不损害后代人的需求为基础,其基本的思路就是对区域金融资源的开发要满足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又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开发金融资源,实现金融资源可持续利用。
2.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化是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这种最优化,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现有的经济能力,设计出适合能满足该地区的配置状态,达到金融资源利用效率的帕累托最优。要实现区域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就要求金融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要求经济资源在产业之间的合理配置。唯有如此,金融资源才能真正在各行业中合理配置,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经济资源,并以此推进社会经济以及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3.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在认真总结我国金融改革实践基础上所做出的科学选择,是金融理论和金融工作的重大创新。目前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尚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下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企业利用破产法的不完善,以破产逃避还债,进而导致大量银行坏账的产生;由于信用资料的收集和共享不足,银行在通过借款人信用对贷款风险作出合理评估方面还有很多困难;由于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标准不高,所产生的“骗贷”现象依旧屡禁不止;相关的中介行业的专业水平普遍不高,一些中介机构还容易被买通做假。这些问题不解决,就很难减少不同方面不合理的博弈,就难以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区域金融资源的合理开发,以及资源的有效配置也会沦为空谈。
三、阻碍我国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
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的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和金融环境仍有许多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金融的进一步发展,阻碍了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其主要表现有:
1. 现行融资制度的缺陷严重阻碍金融资本的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化金融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金融体制,但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迄今为止这一目标并没有实现。特别是在融资安排上,现实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供给制仍未打破,政府依然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向国有企业提供资金,国有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形成了“企业困难——政府出面——银行解决”的套路。国有商业银行事实上承担了提供资本金的任务,商业银行一方面吸收了大部分的社会储蓄,另一方面按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意图向国有企业贷款,这就形成了区域内相当多的金融资源流到了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而许多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却融不到资。进一步的问题是,由于这些贷款不是按市场原则贷放的,一些处于经营和财务双重困境中的国有企业实在不具备还本付息的能力,一些具有或部分具有偿还能力的国有企业在信用缺失的氛围下也会想方设法拖延还贷或干脆逃废银行债务,其结果必然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严重受损。这种由政府主导的资金供给制,违背了金融业运作的基本原理,造成资本运用的低效率,也加大了金融业的风险。
2. 金融产业结构不合理、融资结构的失衡动摇了金融稳定的基础
我国金融产业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占的比重过大;另一方面,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租赁业等非银行金融产业所占比重则偏低。这种产业结构发展导致了企业融资结构的失衡,不利于分散风险,使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业。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融资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失衡。二是企业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结构失衡。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企业的内源融资比重很少,对外源融资依赖性很强,而外源融资的主渠道又是银行贷款,当经济增长的推动力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时,这就不可避免的增加了金融风险。而在经济发达地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出现了两个极端。大量的上市公司的融资倾向于直接融资,非上市公司只能依赖间接融资。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结构还不甚合理,发展过程中重资本市场轻货币市场、重股票市场轻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中重流通市场轻发行市场、流通市场中重场内市场轻场外市场,导致了大量非上市股票无法流通,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困难重重,其融资只能依赖于银行。
3. 金融市场法律制度的缺陷,惩罚监督力度不足导致金融市场非理性发展
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与金融市场的风险制度关系密切,制度缺陷往往是风险失控的重要原因。我国的法律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制度的确定性不足。法律、政策都不断在变,使投资者无法作出长期预期和投资决策,强化了短期投资的偏好,试图从证券市场频繁的买卖中获取收益。一个缺乏大量长期投资者的金融市场,必然存在投机性强而稳定性差的问题。二是法律责任制度不合理。对金融市场各类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界定不明确,特别是过于宽松的弹性惩治制度,使受损者得不到合理的风险补偿,使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很低,起不到应有的惩罚、威慑、禁止或剥夺再犯能力的作用,不能有效控制交易禁止行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所产生的金融市场风险。三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对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方面的要求不是太低,就是形同虚设,降低了信息的公开性,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和不稳定性。
4. 不健全的信用制度纵容了经济生活中的失信行为
金融的本质是社会信用,信用是金融业的生命。金融的基本特征是以比较低的资本金来运营大量的负债,没有社会信用的支持则寸步难行。在社会信用不牢固,法律缺乏效力,政府、市场、道德约束未能形成的条件下,债权等金融权利难以保障,资金循环传递的环流中断,金融业面临巨大风险,具体表现为体现诚信原则的法律法规不严密、缺乏健全的信用登记制度、信用评估制度、信用风险的预警和管理制度、失信的制裁制度与公示制度等等,导致金融机构在市场化经营中无法全面了解受信人的资信状况,从而增加了受信的风险。在现行的法律、制度对失信行为和失信者缺乏有效惩治的情况下,失信违约的成本很低,在浮躁的社会氛围中许多人急功近利,信用观念淡薄,社会信用水准急剧下降,并产生了恶劣的示范效应。
5. 金融机构治理结构的缺陷诱发的内部人控制和行政干预弊端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治理结构上的制度性缺陷,其共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内部人控制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尚未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缺乏人格化的所有者和现实的利益看管者,造成在经营中事实上谁也不用对国有资产负真正的责任,内部人决策的任何失误均与其个人利益无关。二是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过度,至今为止仍有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许多领导在观念上将金融机构视做其附属机构,通过各种明示或暗示性的指令过度干预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在缺乏有效的内部人控制制约机制和各种利益的驱动下,金融机构的决策者在决策时更多地考虑的是个人利益和地方政府的要求,这就造成了金融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金融风险的发生,许多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有相当部分由此造成。
四、实现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涉及到区域金融资源各要素之间的协调性,涉及到区域内社会、经济、文化诸因素协调运行的宏观效率环境以及运行区域金融资源的微观效率环境。要实现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要从区域经济的具体环境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好路径,找准方向。其途径的选择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认清不同区域所处的不同社会经济环境
金融行业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的环节和组成部分,一个地区的金融发展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须以本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为依托。因此,区域金融资源配置目标的确定与选择,也是依赖于不同区域,特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初始条件的,这种要求和必然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从发展中国家走过的道路来看,其金融发展实际上就是对发达国家已有模式的模仿,但这些改革的成功经验表明,如果不针对本地区的特殊环境进行剔除改造,只是照搬照抄,完全不顾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这种模式通常是行不通的。归其原因,还是由于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初始条件。要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根据本地的实情,构建符合本地特色的金融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区域金融资源的效率。
2. 正确界定和区分区域金融资源的效应功能
区域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必然对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各个要素的存置和发展状态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我们定义为功能效应。所谓区域金融资源的效应功能是指以金融要素协调运行为手段,以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目的的区域金融资源开发、配置所产生的效应功能。
对区域金融资源效应功能的定义,是我们正确区分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所产生的正的或负的效应功能的前提条件,任何金融资源的配置,必须首先进行正负效应功能的划定,其判定的主要依据是宏观效率环境和微观效率环境的动态变化。效率环境相对稳定则金融效率配置状态处于正效应功能,效率环境发生波动则金融资源配置状态处于负效应功能。
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途径选择,就是要协调不同资源效应功能处于互补的状态,达到区域金融资源配置状态与其它资源效用功能的协调统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区域金融资源开发配置各要素之间的协调,区域金融资源开发配置与经济资源开发配置之间的协调,以及区域金融资源开发配置与社会资源开发配置之间的协调。
3. 对不同的效应功能进行遴选,区分主次,把握关键
对区域金融资源的效应功能进行遴选,这是由于金融资源在不同的时期和社会环境中,其存置状态及开发需求结构是不同的,不同金融资源的功能也有差异,所以对于区域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这就需要对区域金融资源的功能区分主次,优化选择,进行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也成为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必然选择。
具体的策略包括:其一,针对本区域的具体情况,对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不同的功能效应进行排序,选出适合区域环境的主导功能,将效应功能相对较大的资源配置置于有利位置。其二,注重整体效果,在遇到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不同功能效应有冲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中个别资源的最大功能,获得其他资源配置功能效应的提升和各个要素综合协调功能最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机制最终是通过不同金融资源的协调配置来实现其中和功能效应的最大化的。
4. 理顺金融产权关系,营造适合效应功能发挥的制度环境
金融资源效应功能的充分发挥,需要构建良好的区域金融制度环境;明晰的金融产权关系是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和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建立明晰的金融产权关系,需要采取以下的措施:(1)健全经济金融法规。法律法规是约束所有经济主体行为的基本准则,要加强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明确各经济部门产权交换过程中的金融产权关系,保障金融资源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政府部门对金融资源产权主体利益的侵犯。(2)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金融企业内部的产权治理结构,明确出资者、所有者、占有者、经营者之间的权力与责任,协调金融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支配权、处置权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不同的产权主体具有平等的市场博弈权力和机会。(3)加快金融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通过市场化的产权交易,完成闲置金融资产或低效配置金融资产的收购,充分利用金融资源,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在理顺金融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加快政治环境和市场经济环境建设,为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一方面,政府应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减少政府对金融发展的不良干预,避免政府行为阻碍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快市场金融制度及其体系的建设,完善金融立法;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规范授信主体与受信主体的信用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主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 构建区域金融监管体系
区域金融的发展,必须在严格控制金融风险的基础上稳健运行。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高流动性的行业,区域金融体系中任何一个金融机构的风险,若救助不及时,处置不当,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建立区域金融监管体系对于降低整个金融业的系统风险,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完整的区域金融监管体系包括三个方面:(1)建立科学的信息决策体系。信息是发挥金融监管职能的纽带,科学的信息决策体系是金融监管的有力保障。信息披露的不完全性与金融风险有着本质联系,金融监管中信息交换的非对称性是金融风险难以防范和化解的根本原因。(2)建立金融风险预警和转移体系。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可设立由有关金融专家组成的危机评估机构,与监管责任部门配合,监测区域内外各种风险、危机对本区域内各金融机构的影响,进行追踪分析、预测,建立警报发布机制,对各类较大的金融危机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供决策层参考。金融风险转移体制的作用就是及时转移和化解个别金融机构出现的风险,防止危机的蔓延,区域金融监管应结合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建立起适合本区域的金融风险转移体系。 (3)建立有效的危机处理体系。危机处理体系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在金融体系的某一部分出现严重问题时,对其实施“外科手术”,避免危机的蔓延。根据金融危机程度的高低,危机处理体系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发挥作用:一类是救助性的,救助的方式主要有股东注资、新募股、债转股等自我救助方式,以及收购、兼并、政府注资、中央银行再贷款等外部救助方式。另一类是处置性的,主要针对危机严重恶化、救助成本极大、或虽经救助仍可能无法继续经营的金融企业,处置的方式主要是有条件破产,如兑付个人存款后行政关闭、兑付个人存款后托管、清理完债权债务后清盘破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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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白钦先:“再论金融可持续发展” [J] ,《中国金融》,1998年7月。
[1] 在《金融可持续发展导论》一书中,何五星将金融资源划分为四个部分,1、货币资源。2、资本资源,为满足生产和流通的需要而对货币资源开发形成的再生性金融资源。3、金融制度资源,是对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金融体系而言的,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法规、金融政策、金融体系、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文化等要素。4、金融商品资源,是根据资本资源开发和配置的需要而开发的派生性金融资源,主要包括金融期货、期权、信用证以及股票、债券、支票、本票、汇票、期票、等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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